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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(第三十批)等的公告

关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(第三十批)等的公告
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20年第11号
2020-03-12

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

关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(第三十批)等的公告

文号: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20年第11号

发文单位: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

发文日期:2020-03-12

状态:全文有效
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(2017年第172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》(2018年第17号)的要求,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材料进行了审查。现将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第三十批)、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。

附件: 1.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(第三十批)

2.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国家税务总局

2020年3月12日

附件:

1.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(第三十批)
2.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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